【清乾隆 青花双龙纹案缸】
案缸,为宣德年间首创,雍正、乾隆时期又有仿造,多为书房陈设和书案上放置毛笔或其它用具所用,故又称案缸。
清代始创于雍正时期,流行于乾(隆)嘉(庆)道(光)三朝,其摹仿对象为是明代嘉靖官窑龙缸,晚明以降,嘉靖官窑深得世人倾爱。
顺治文人叶梦珠曾有评述:“磁器,除柴、定、官、哥诸窑而外,惟前朝之成窑、靖窑为最美,价亦颇贵。”雍乾二朝也将嘉靖官窑作为重要的摹古对象,翻阅造办处档案记录比比皆是,毫不逊于永宣二窑。
如乾隆三年六月弘历曾指示内务府交出一批瓷器让唐英摹制,当中就此品的摹制原件。据《乾隆三年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·江西》记载:“六月二十五日:七品首领萨木哈,催总白世秀来说太监高玉交……嘉窑青龙小缸一件……,交与烧造磁器处唐英,俱照样烧造送来。烧造完时再将交出原磁器缴回,仍交磁器库……钦此。”
龙缸其造型稳重规整,胎骨坚致厚重,釉质滋润泛青,外壁绘青花海水双龙戏纹,一改以往双龙前后追赶状,代之为一龙回首,一龙追逐,前后呼应,矫健生动,间以云纹,近足处绘海水波涛纹。器底书“大清乾隆年制”六字篆书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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